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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中医医院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GDXZ-ZG-2021113 2022-02-15

项目概况

(兴宁市中医医院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03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Z-ZG-2021113

项目名称:兴宁市中医医院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预算金额:2,8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86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兴宁市中医医院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参与投标

1

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套

人民币286万元

3.1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3.2 项目属性:货物类

3.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转发省财政厅等 4 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 号)。

3.4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同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且所投设备(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6日至2022 02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方式: 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03月09 15 00 分(北京时间 14:3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com  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官汕一路25号

联系方式:0753-3363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联系方式:0753-2501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53-2501516

发布人: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 02月15日

附件:

附件1:2022021517291594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