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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河东镇2021年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GDXZ-ZG-2022151 2022-03-02

项目概况

五华县河东镇2021年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03 23 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2-00375

项目编号:GDXZ-ZG-2022151

项目名称:五华县河东镇2021年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70946.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华县河东镇2021年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0946.76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林业服务

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70946.76

1770946.7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丙级或以上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3.2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存

档);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03 03 日至2022 03 0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03 23 15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温馨提示: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供应商请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

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华县河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向阳街13号

联系方式:0753-431611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联系方式:0753-250151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0753-2501516

发布人: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2日